
这事儿说起来真是又好气又好笑。前两天晚上,重庆九龙坡一家餐馆来了十个人聚餐。大伙儿从傍晚五六点一直吃到半夜十二点,酒足饭饱后点了1262块钱的账单。眼看夜深了,该散场了,结果其他九个人陆陆续续找各种借口全溜了永华配资,最后只剩下张先生被服务员拦在门口。

服务员的意思很明确:先生,您看这桌就剩您了,单得结一下。张先生解释说这饭局不是他组的,是一个叫“小银”的朋友组的局,说好了是人家请客。可这会儿,组局的那位“小银”朋友电话关机,人都找不着了。张先生自己身上钱不够,无法结账。
永华配资
餐馆不能让人吃“霸王餐”,只好报了警。民警来后协调,最终达成了一个方案:张先生签下一份书面承诺书,答应在第二天下午六点之前把这1262元的餐费结清,并把自己的身份证押在了餐馆。

按理说事情到这儿总该告一段落了吧?没想到第二天还有续集。到了约定时间,张先生没出现,也没打钱。餐馆联系他,他的理由还是那个:组局的朋友“小银”还没把钱转给他,所以他没法付。而且这回永华配资,他对头天晚上签的那份承诺书也有了新的说法,觉得不合理。

这下餐馆彻底没辙了,钱没收到,手里只有张承诺书和一个抵押的身份证。这事儿被发到网上,引发了网友们的热议。大家讨论的焦点从“该谁付钱”转移到了“信任和规则”上。
有人说,这明显就是那九个先溜的人不地道,把朋友给“坑”了。说好请客的人玩失踪,其他人也溜之大吉,这哪是朋友聚餐,简直是“局中局”。张先生也是受害者,被一群没担当的“朋友”给坑惨了。
但也有人认为,一码归一码。张先生最后留在现场,是实际消费并接受了服务的人之一。从法律和餐馆经营的角度看,他向餐馆做出了付款承诺(签了承诺书),这就构成了一个债务关系。他和朋友之间谁该付钱的内部纠纷,不应该转嫁给餐馆。餐馆也是小本经营,一晚上白干还倒贴,找谁说理去?签了字又反悔,确实理亏。
更多人在反思这种聚餐的“潜规则”。现在朋友聚会,经常是“组局者默认为买单人”或者“AA制”,但很多时候都是口头约定,一到付钱的时候,就容易出现扯皮。这次事件算是扯出了最极端的情况。很多人建议,以后金额稍大的聚餐,最好事先明确付款方式,甚至可以先收钱再吃饭,或者当场用支付软件AA,免得最后朋友都没得做。
这场闹剧到现在还没完全解决。餐馆老板很无奈,张先生觉得委屈,而那九个早早开溜的人,可能正躲在某个群里当笑话看。一顿饭,吃了一千多,却“吃”掉了人与人之间最基本的信任和担当。钱的事或许最终能解决永华配资,但这十个人的“朋友圈”,经过这么一遭,怕是再也回不到从前了。这顿“天价”饭,买了个教训,只是不知道到底该谁来付这笔“学费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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